中新網四川新聞5月20日電 (吳平華 王明)近日,簡陽法院對一位高位截癱的當事人進行司法救助案。該申請執(zhí)行的當事人未執(zhí)行獲得賠償款,法院與檢察院通過聯(lián)合救助為其發(fā)放司法救助金,實現(xiàn)司法救助“解民憂、紓民困”的目標。
蔡某強與張某龍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,蔡某強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癱,經鑒定為一級傷殘,簡陽市人民法院判決張某龍向蔡某強支付賠償款130余萬元。判決生效后,蔡某強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法院依法對張某龍名下的財產情況進行了查詢,凍結并劃撥張某龍名下的銀行存款12642.94元,查封張某龍名下的農房、林權。但由于農房、林權暫不具備處置條件,張某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(zhí)行,尚有1289531.53元賠償款未履行。另查明,蔡某強與其父母共同生活,蔡某強高位截癱、喪失自理能力后,其父親全天在家護理,家庭生活開支全靠母親在外務工收入維持,無外來收入,現(xiàn)家庭經濟特別困難。
法院經審查認為,蔡某強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癱,被評定為一級傷殘,正處于后續(xù)治療康復期,現(xiàn)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,陷入生活困難,符合救助條件,綜合考慮案件情況,決定給予救助申請人蔡某強司法救助。
法院在法定標準內與檢察院對申請人予以聯(lián)合救助,讓申請人及家屬獲得經濟依靠,有助于減輕殘疾人及家屬的生活經濟負擔,保障其基本生活,促進其醫(yī)療康復,彰顯人民法院對于殘疾人的司法關懷,也給陷入困境的家庭帶來了生活希望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