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

首頁 > zxjzzsc > 中國新聞網

四川:舉報冷鏈物流違法行為 查實最高獎5萬元
2021年01月20日 10:30 來源:中國新聞網 編輯:曹惠君
分享到:

  中新網成都1月19日電 (記者 劉忠俊)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19日發(fā)布《關于對新冠疫情防控冷鏈物流舉報實施獎勵的意見》(下稱:《意見》),凡舉報冷鏈物流違法行為,一經查實,最高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。

  《意見》稱,新冠疫情防控冷鏈物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能充分調動社會力量,及時發(fā)現、控制和消除疫情防控期間冷鏈物流的安全隱患,將違法犯罪行為遏制、消滅在萌芽狀態(tài),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物流進行傳播的渠道,是監(jiān)管前移站位的重要手段。

  公安、衛(wèi)生健康、海關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交通運輸、商務、農業(yè)農村、郵政管理等部門將依照各自職責,接收四川范圍內從事冷鏈物品進口貿易、生產加工、流通銷售、倉儲運輸、餐飲服務及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、冷鏈物流園區(qū)等相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新冠肺炎疫情冷鏈物流防控措施,且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舉報,一經查實,將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%計算獎勵金額,每起案件可給予500元至最高50000元的獎勵。

  《意見》還稱,四川各相關部門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,歡迎社會各界向有關部門舉報。舉報人應對所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,將依法嚴厲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(完)


中國新聞網·四川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:

① 凡本網注明"來源:本網或中國新聞網·四川新聞"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中新社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"來源:中國新聞網·四川新聞"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 ② 凡本網注明"來源:XXX(非本網)"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 ③ 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 聯系方式:中國新聞網·四川新聞采編部 電話:+86-28-629387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