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成都1月19日電 (記者 劉忠俊)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19日發(fā)布《關于對新冠疫情防控冷鏈物流舉報實施獎勵的意見》(下稱:《意見》),凡舉報冷鏈物流違法行為,一經查實,最高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。
《意見》稱,新冠疫情防控冷鏈物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能充分調動社會力量,及時發(fā)現、控制和消除疫情防控期間冷鏈物流的安全隱患,將違法犯罪行為遏制、消滅在萌芽狀態(tài),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物流進行傳播的渠道,是監(jiān)管前移站位的重要手段。
公安、衛(wèi)生健康、海關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交通運輸、商務、農業(yè)農村、郵政管理等部門將依照各自職責,接收四川范圍內從事冷鏈物品進口貿易、生產加工、流通銷售、倉儲運輸、餐飲服務及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、冷鏈物流園區(qū)等相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新冠肺炎疫情冷鏈物流防控措施,且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舉報,一經查實,將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%計算獎勵金額,每起案件可給予500元至最高50000元的獎勵。
《意見》還稱,四川各相關部門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,歡迎社會各界向有關部門舉報。舉報人應對所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,將依法嚴厲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(完)